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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信息来源:财务处发布时间:22.12.13阅读次数:6299

  


  近日,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下发《关于表彰2019-2021年度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26所高校一起荣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校财务处认真对照江苏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预算管理、绩效管理、政府会计、财务信息化等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进行优化改进,健全高校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调度,落实财务报销“放”“管”“服”等会计实务工作,财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今后,学校将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探索新时期高校财务管理工作新途径,深入推进财务流程化、制度化、信息化,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唐笑、周文华;责编:俞超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