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学校新闻

镇江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召开

信息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2.06.30阅读次数:7790

  


  6月29日下午,镇江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许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卜晓放出席会议,校长丁钢出席大会并致辞。校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柏林和卜晓放副主任分别主持大会的两个阶段。
  会上,许文书记对立法学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的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他要求,要坚决把牢立法理论研究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障,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党领导立法的好思路、好办法;要坚定服务法治镇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围绕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积极探索具有镇江特色的学术理论和立法成果;要坚持高效整合资源、充实平台、凝聚合力,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搭建平台的职能,充分发挥人才集中、资源富集的优势,进一步提升立法理论研究质量,推动法治镇江建设水平整体跃升。
  丁钢校长在致辞中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和办学规模,表示作为立法学研究会的执行会长单位之一,体现了市人大、市法学会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充分肯定,今后的工作中将全力支持立法学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坚持政治引领与守正创新相结合,坚持立法研究与服务地方相结合,坚持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努力保持立法学研究会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和生命力。
  会上,卜晓放副主任要求立法学研究会紧紧围绕办会宗旨,按照章程履行职责,务实有效开展各项活动,努力为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贡献力量。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王宏介绍了研究会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建设方向,并对我校在研究会筹备阶段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代表、一级律师陈冰,单位会员代表江苏大学法学院游文静老师分别作表态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镇江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筹备情况的报告》《镇江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章程》等,选举产生立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1名、执行会长2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2名以及常务理事22名,理事65名。我校组织部部长柏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娄正前当选执行会长。
  镇江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是全省设区市成立的首个立法学研究会,主要依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开展工作,在两个单位均设立秘书处。立法学研究会的主业是开展立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将为助推立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凝聚地方立法全市力量,繁荣地方立法学研究,从而推进法治镇江建设、推动镇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学智慧。
                  (作者:刘曦、严丽梅、何斌;摄影:陈捷;责编:俞超俊)

 

大会现场

 

许文书记讲话

 

卜晓放副主任讲话

 

丁钢校长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