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6.04.22


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评奖事项通知如下:
  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其中:文章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成果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著作类成果以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纸文章,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每项成果申报需提交《申报表》、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请按《申报表》、成果原件、证明材料的顺序排列,无需合并装订,使用长尾夹或文件夹固定即可。无法提供成果原件的,可用复印件代替成果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如用复印件代替成果原件,需经审核部门盖章确认。具体要求如下:论文复印件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正文、封底等;著作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等;文章复印件需包括报纸名称、发表日期、版面号等。
  其他申请要求严格参照附件内的《评选办法》和《申报答疑》执行。
  请各院(部)的科研秘书(或科研管理负责人)将院(部)内申请材料(《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初审并汇总,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陈老师办公平台,纸质稿交至1号楼322室,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5日中午11点前。
  联系人:陈老师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评选办法.pdf
申报答疑.pdf
申报表.docx
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