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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5.06.05

各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https://ghb.jsies.cn/content/QMBabHJZrfXFC5X3XpMMPHaNsbfPhrx3.html),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是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服务,重在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前瞻问题,致力于集中攻关并产生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而设立的课题。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是围绕当前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教育发展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其中委托专项课题包含: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大思政课”研究专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教育智库研究专项等。自设专项课题包含: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等。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重点课题和自设专项课题可在《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研究领域》(见附件2)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根据《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3)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每个选题原则上最多立项1项课题。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须为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认定的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
三、申报时间节点
   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必须于8月1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所以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下列时间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7月15日中午11点前,申请人完成《申报书》、《评审活页》、《申报汇总表》填写,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陈业强办公平台。
7月15日至7月29日,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
8月1日至8月28日,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的负责人按照省里发来的申报账号密码登陆申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四、项目限项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限项情况如下:
  重点3项;青年专项2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1项;委托专项4项。
  其他申报要求请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业强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5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省教育和规划课题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