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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3.03.24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4.html)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二、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为预留评审时间,本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
  三、其他要求
  请申报人将3份纸质《申请评审书》于4月20日中午11点前交到1号楼322室审核备存。其他申报要求请参考《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