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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3.03.24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41.html)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 为预留审核时间,本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
  四、其他要求
  请申报人将1份纸质《申请评审书》于4月24日前交到1号楼322室审核备存。其他申报要求请参考《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