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1.07.13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等具体相关事宜详见附件文件。
镇江高专人事处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 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doc 0846镇人社发〔2021〕68号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