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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0.11.19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0)25号)文件精神,请组织本院(部)有省高校哲社科研究立项项目的老师做好相关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9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题项目
   (二)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文件的附件1)和《2020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文件的附件2)。
   (三)检查材料报送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将《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于12月9日前发联系人办公平台。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
   (二)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 ,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文件的附件3)。同时将《项目任务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没有变更的不需提供)、《结项报告书》和有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另填写好《结项证书》(文件的附件6),单独打印3份。
   (三)结项材料报送时间
   最终成果为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的,结项材料集中提交时间为12月9日。最终成果为未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或书稿的,结项材料集中提交时间为12月7日,学校将集中组织专家鉴定,再将专家鉴定结项的课题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教育厅审核。
   请项目负责人按不同的结项成果形式,于指定日期将结项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正则楼323室),电子版同时发联系人办公平台。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88962570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1280 苏教办社政函〔2020〕2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pdf
1280附件1-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