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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发布时间:15.01.21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月22日至1月25日集中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校园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假期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分以下步骤进行:
  1.单位内部自查:2015年1月22日-1月24日上午下班前,由各院系、各部门对本单位所管辖场所进行全面性的安全自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单位内部自查情况记录表》上,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保卫处吴建强处。
  2.学校专项检查:2015年1月25日下午3:00,学校组织校办、保卫处、后总、后管、学生处、实训中心、教务处、图书馆等部门相关人员,对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和重要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填写《学校检查组安全检查记录表》,并将该表上交保卫处存档备案。(请上述相关部门负责人将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于1月25日上午下班前报吴建强处)
  3.汇总整改阶段:保卫处对各单位内部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两方面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学校报告,并根据校领导意见着手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加强师生员工假期安全教育,安排好寒假值班,落实好本单位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
  2.检查办公室、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学生宿舍、食堂、网络中心、计算机室、图书馆、配电房、水泵房等重要场所的防火、防盗的基础设施状况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等。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水、电、气是否切断,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门窗是否完好,人离开以上场所时门窗是否关好、锁好;个人贵重物品是否带回家;学校贵重物品是否妥善保管好;重要部位的值班工作是否到位;等等。
  3.校内交通运输车辆、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情况及安全状况。
  4.校内经营单位(包括商店、超市、大学生创业基地等)的财产安全由经营单位自身负责,其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到位并落实相关安全责任。
  5.学生处和海通物业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关锁好所有门窗、切断电源和水源,安排专人值班,每天宿舍内外部巡视宿舍,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后管处、后总、实验实训中心等单位如涉及到校外人员暑期在校施工的必须事先到保卫处进行信息登记,并办理临时出入证。施工单位须与学校签定《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校园治安、消防安全等相关责任。
  7.假期中,实训中心和相关院系要做好寒假技能竞赛项目留校训练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工作不留死角,杜绝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检查是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及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排查隐患源头,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同时,要注重安全隐患源头,分析可能出现安全事故的原因。利用各种安全事故案例,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3.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检查责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一落实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各院系、各部门能解决的,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表格详见附件。
  

                                镇江高专保卫处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单位内部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doc
学校检查组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