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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校园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发布时间:11.06.09

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管理,规范校内车辆停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已利用假期对校内停车处专门划线,现对校园车辆管理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师生予以支持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
   二、外来车辆进出校门须按照学校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服从指挥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停车区域。进入校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章守法,低速行驶,严禁鸣号,严禁冲坡。
  三、汽车停车区域方位及车位大致分配:
  1、正则楼门口车位(校风校训牌旁):校领导和外来人员停车处。
  2、正则楼、格致楼喷泉周围车位:正则楼工作人员,后管处、工会工作人员停车处。
    3、大门广场处机械系汽车实验室门前花坛1、花坛2周边停车位:正则楼工作人员,师训处、成教院工作人员,3号楼、6号楼、9号楼等教师停车处。
  4、后管处与工会附近、6号楼前以及大学生创业基地(原老食堂后面)车位:3号楼、6号楼、9号楼等相关系部教师以及图书馆工作人员停车处;
  5、新食堂门口:23号楼相关系部、体育部教师以及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作人员停车处。
  四、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停放位置:校内师生可将以上车辆集中停放在正则楼车库、上台阶左侧划线区域、格致楼附近划线区域、6号楼西侧划线区域、2号楼西侧划线区域、3号楼前划线区域、2号楼文印室附近空地划线区域、23号楼门前划线区域以及4号楼车库等位置。非划线位置不得停放任何车辆。
  五、校园主干道、6号楼和9号楼之间过道以及图书楼旁的通道为消防重要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六、学生宿舍区域的车辆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指定停车位置,学生停车应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做到有序停放。
  七、由于部分系部、部门教师车辆较多,山上车位不足,而大门口广场处停车位相对较多,请3号楼、6号楼、9号楼、图书馆等相关系部或部门的私家车主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大门口广场停车处,以解决教学区车位不足的状况。
  请各系部、各部门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师生自觉做到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确保校园整洁、优美。

                                       镇江高专保卫处 
                          二O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关于认真做好校园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