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院部: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11.03.28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3日至5日三天放假,4月2日(星期六)上班,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节假日期间,有关部门要安排好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防盗等工作。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要保证通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假期安全。
校长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