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院部: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09.03.24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6日(星期一)停课一天,4月7日(周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放假期间值班不另行安排,由4月份值班安排表中放假当日所排值班人员值班。
三、请各系部、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假期前后的工作,并在放假前对本系部、部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