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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来我校作专题学术报告

信息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18.11.24阅读次数:14155

  

 

  11月22日下午,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教授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法治思维的内涵构成及其运用》的学术报告。各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职能部门中层干部、科室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人文、旅游与艺术学院法律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丁钢校长主持报告会。
  夏锦文书记从法治思维的产生背景和现实意义谈起,重点阐述了法治思维的概念和特征、主要内容及其运用、实践及其培育三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在谈到法治思维的概念特征和主要内容时,他指出,法治思维是运用法律的方法论,主要包括规则思维、权利保障思维、权力制约思维、责任思维、程序思维和公平正义思维等方面,其本质属性是合法性思维、理性思维和实践性思维。法治方式作为法治思维的外化,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行为方式。在阐述法治思维的实践及其培育时,他强调,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不断提高依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短短2个小时的报告,夏书记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深厚的法学素养,立足实际、由点及面、旁征博引,让全体与会人员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提升了法治思维,也为学校加快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指明了前进方向。
  丁钢校长在总结时,要求全体师生认真学习、消化夏书记的报告内容,时刻学法悟法,学着用法治思维处理个人、部门、学校和一些对外事务,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作者:何斌;摄影:陈捷;责编: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