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5.10.22
各院(部):
根据《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8日,我校限1项,校内评审通过后报送省厅参与评比。
二、提交材料为《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稿1式3份交至1号楼322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致联系人办公平台。以上材料先不装订,待校内评审通过后再胶装。
三、其他申报要求请严格按照《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详见附件2第49页)执行。
四、特别说明: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有关事项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通知》要求,教育学一级学科成果纳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申报名额、申报程序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科技处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 附件申报材料汇总.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