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校级科研团队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5.06.30
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水平,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学校年度科技工作安排,现启动第四批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第四批科研团队建设期三年,每个院部限申报1个(必须依托院部)。具体申报要求及管理办法参照《镇江高专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镇高专〔2021〕58号),其中终期考核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30%。团队要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工作计划须科学合理,目标具体,措施得力。本次科研团队与研究机构不得同时申报,且负责人及成员不得交叉。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第四批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申请书纸质版于9月5日前由院部汇总报送,电子稿发送联系人办公平台。
经形式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对立项的团队按规定分批给予建设经费资助。
联系人:李霞
电话:88962959
科技处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 第四批校级科研团队申报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