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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19.02.02

各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9〕6 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因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申报一项,申报材料需由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报送),需要进行材料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校内公示、教育厅审核等环节,故此次奖项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2月2日—2月24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
    2.2月25日—2月26日:各院部汇总申报材料,资格初审,报送至科技处形式审查;
    3.2月27日—2月28日:学校复核,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4.3月1日—3月8日:装订、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5.3月11日—3月15日:公示、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爱东
      联系电话:88962959
                        科技处
                    2019年2月2日

附件: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docx
附件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