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报销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8.11.23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精神,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将选派部分会计人员参加学习相关理论和实践操作,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4日将有二名会计人员外出学习新软件的实践操作,此期间学校财务处停止报销,其他业务不受影响,2018年12月5日正常报销。
请大家相互转告!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