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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报销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8.11.23

各位教职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精神,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学校将选派部分会计人员参加学习相关理论和实践操作,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4日将有二名会计人员外出学习新软件的实践操作,此期间学校财务处停止报销,其他业务不受影响,2018年12月5日正常报销。
  请大家相互转告!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