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院部: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17.11.27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委安排,镇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童国祥同志莅临学校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3:30
会议地点: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厅
二、参会人员
学校领导、全体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全体党员,社科部教师,师生代表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通知与会人员于11月29日下午3:15之前入场完毕,并按指定座位就座(座次安排表附后)。届时校纪委将对到会情况进行检查。
2.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静音状态,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外出逗留,不得外出接打电话。
3. 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或者短信向校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并于11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党政办公室孙雯雯。
附:座次安排表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附件: |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座位安排(新).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