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科研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镇江高专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将组织对21个校级科研团队进行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要求
请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对照建设指标,认真填写《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成果统计表》,于5月5日(星期二)之前将二份表格电子稿通过办公系统发至科技处刘波。同时,将《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一式3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交到科技处。
三、材料装订
(请按下列顺序装订)
1.《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材料》封面
2.《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
3. 支撑材料:请根据《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中检查内容的顺序整理材料并装订。
4.说明:
(1)科研项目和成果时间段:2013年11月-2015年4月;
(2)所有成果均以第一作者统计,论文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不包括增刊和论文集;
(3)科研论文指与本专业科学研究相关的论文;
(4)市级以上课题需提供立项文件或结项证书;
(5)团队成果应与团队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四、经费资助
根据《镇江高专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对科研团队中期考核为合格的,下拨第二期资助经费;考核为不合格的团队,扣发第二期资助经费的50%。
五、受理及咨询联系
联系人:刘 波 李爱东
地 址:正则楼417
联系电话:88962959
科技处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 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表.doc 镇江高专科研团队中期检查成果统计一览表.doc 镇江高专科首批研团队中期检查封面.doc 镇江高专科研团队建设管理办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