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的通知
发布院部: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发布时间:15.03.11
各院部、部门:
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根据《镇江高专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学校将继续实行校内车辆通行证制度,机动车辆(汽车)一律凭通行证出入校园,敬请广大师生员工遵照执行。
现对各院部、部门未办理通行证的机动车辆再次进行信息统计,请各院部、部门及时填写《镇江高专未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教职工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将电子稿发送至保卫处殷爱平同志的办公平台,并提供私家车主的身份证和行驶证复印件各1份,以便保卫处及时做好证件补办工作(信息统计截止时间2015年3月16日)。
特此通知
附件:镇江高专未办理校内车辆通行证教职工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镇江高专保卫处
2015年3月11日
附件: | 关于机动车辆凭通行证出入校园的通知(2015031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