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镇江高专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14.10.13

各院系、各部门:
为促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研究,加强学校质量内涵建设,学校决定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 根据学校“八大提升工程”的目标和内容要求,在广泛征集选题基础上,形成了课题申报范围并制定《镇江高专201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申报者应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研究方向。
2. 申报课题应体现学校“立足就业、着眼发展”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能胜岗+能转岗”人才培养目标,并反映本院系(部门)的实际需要,申报课题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应用性。
二、申报程序
1.  课题申报者结合本院系和部门的实际,认真调研、反复论证,确定研究课题。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课题。
2. 主持人所在院系(部门)对课题进行初审。11月3日前,各院系综合考虑申报课题与院系(部门)工作重点的契合度、课题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和课题设计的科学性等因素,确定本院系(部门)的推荐课题(每个院系推荐课题总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并将申报书与汇总表的纸质2份与电子稿集中报至高职研究所。
3. 学校将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评审,立项总数控制在20项左右。11月15日前,学校将完成本次课题的立项工作。
三、课题管理
1.本次课题研究工作原则上要求在1年内完成。各院系(部门)要从课题研究的实践性和针对性方面,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进行管理和督查。
2.本次课题研究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3.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并体现创新,优秀成果将安排在《高专学报》专栏中发表。最终研究成果可以以研究报告、论文、论著、音像、软件、专利等形成呈现,在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中,必须标明课题来源、名称和课题编号。
四、其他
1.  学校课题申请评审书可从科技产业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2.  请各院系和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和论证工作,确保研究课题的申报质量。
联系人:夏川生 
联系电话:0511-84409590(短号:8590)
  

科技产业处
高职教育研究所
2014年10月13日
 

附件: 镇江高专2014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doc
镇江高专校级课题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