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发布院部:教学保障与后勤管理中心发布时间:12.09.17
镇政发[2012]48号
为认真落实 《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市政府定于2012年9月18日11时至11时20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正常工作、生活,不要惊慌。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各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告。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附件: |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镇政发.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