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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林枫书记主持召开《民法典》颁布座谈会

信息来源:人文与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06.05阅读次数:8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之际,6月3日下午在正则楼五楼会议室,校党委林枫书记主持召开了《民法典》颁布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人文与旅游学院法律专业全体教师、学院班子成员和校党政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座谈会上,法律专任教师们围绕“《民法典》颁布与依法治校和专业建设”等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谈认识、谈感受、谈展望。大家就《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主要内容,特别是人格权独立成编等编纂亮点,以及《民法典》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等进行了充分地交流与讨论,对《民法典》颁布后如何更好依法治校、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如何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法律专业建设等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林枫书记结合自身法律学习和实践经历,与大家深入交流,对《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法律专业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指导。林书记强调,法律专业教师一定要保持和增强法律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他对法律专业教师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和期望:一是办好法律专业,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教学体系,培养“学得更好、用得更上”的法律应用型人才;二是开好法律通识课,发挥跨专业人才融合培养优势,让全校学生都能接受法律教育,养成法治思维,让法律通识课程真正成为学生终身受用的课程;三是建设好学校,法律专业老师要积极主动参与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公平、公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教师在学校建设中的作用;四是服务好社会,要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和普法宣传,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服务社会中实现个人专业发展,努力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学校美誉度。
  此次座谈会体现了学校对推进《民法典》实施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学校对依法治校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更体现了学校对法律专业教师和法律专业建设的高度关心。广大法律教师深受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大家一致表示,一定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为推进《民法典》的实施作出积极贡献,为依法治校、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潘玥;摄影:王振;责编:俞超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