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0.03.02
各院(部)、部门:
接市委宣传部《通知》(详附件),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参加2019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请对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资助办法》(详附件)第六条标准的老师申报。
请申报者将成果名称、出版或刊载单位、署名等于3月7日17:00前发联系人办公平台。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沈霞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0年3月2日
附件: | 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江苏优秀理论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