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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的通知

发布院部:图文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发布时间:20.01.03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的要求,现开展对我校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安全管理和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本次备案范围为:(1)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2)信息管理系统。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即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Android端和IOS端)。
    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分为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公众号、企业号、小程序等微信应用不在本次通知的备案范围。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备案。
    二、工作职责
    各部门网络安全联络人负责完成此次备案表填报工作,在全面掌握和梳理本部门使用和提供的教育移动应用(教育APP)情况下,提交备案信息表(见附件)此外,部门所使用的教育APP是外单位提供的,应将提供者的有关信息包括单位信息,教育移动APP备案号等填报上来。
    三、时间安排
    (一)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8日
    通过办公系统中提交完成“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上报文档,接收人图文信息中心 束锁平。
不涉及此类应用的单位无需报送。
    (二)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31日
    图文信息中心将对各单位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梳理,集中上报公共服务体系备案平台,如需其他附件材料,需各单位备案联系人提供并配合完成。
    (三)2020年2月1日至长期
    1.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将纳入常态工作,对各单位尚未完成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新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图文信息中心将不再提供虚拟服务器和开放外网权限等网络服务,直至其完成备案工作,并在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完成备案。
    2.对已完成公共服务体系平台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进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单位作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或使用者,如备案信息发生变化,请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图文信息中心上报,进行备案信息更新工作。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备案工作将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要提高到政治任务上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各部门、各院系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备案工作,保证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 束锁平,88962619 图文信息中心

                                                  图文信息中心
                                                  2020年1月3日

附件: 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的通知.docx
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上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