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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体检费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9.09.12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文件精神,该文件对学生体检费项目进行了规定,并限定了必须检查项目的最高标准和操作要求。学校为了维护广大学生的利益,与体检医院进行了多次洽谈,最终确定完成规定必须检查项目的费用为65元/生。
  根据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86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134号、镇财社[2018]216号)文件精神,2019-2020学年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一年一缴。
  特此通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