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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院部: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时间:18.06.20

通知

    为了配合做好高校园区教职工配套住宅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教职工夫妻双方在市指挥部所建四所学校(镇江高专、江大京江学院、江科大、市委党校)工作的,只能按夫妻一方的职务职称就高享受一套住房,我校有上述情况的教职工需于本周五中午前到资产管理处(1号楼111房间)登记备忘。
二、请各学院、各部门按教职工职务职称统计需购买住房的人数于本周五中午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也可通过办公平台发送给资产处赵锡根);凡夫妻双方同在本校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夫妻另一方姓名、职称职务、所在部门。(详见附表)

附表:高校园区教职工配套住宅购买人数统计表
部门 厅级(正高职称) 处级(副高职称) 科级(中级职称) 科级以下(初级职称) 备注






资产管理处
2018.6.20

附件: 通知(住房统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