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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正式颁布《镇江高专教师师德规范》

信息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06.12.21阅读次数:14272

  

近日,校党委印发镇高专委(2006)第46号文件,颁布《镇江高专教师师德规范》。文件指出,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教师是完成这一任务的主体力量。要完成这一任务,教师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更需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文件希望全校各级党组织、各行政部门、群团组织都要十分重视并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以教育为先导、以活动为抓手、以落实为目标,协调动作,持之以恒,常抓常新,抓出成效,促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教师师德规范

 

一、爱党爱国。认真学习科学理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以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和引导学生,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

    二、爱岗敬业。认真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注重教学方法改革和开展科研,坚持讲训并重、学练结合。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和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  

    三、教书育人。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发扬“严谨至爱”的教风,尊重、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爱生如子,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遵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徇私舞弊、谋求私利。

    为人师表。具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和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热爱集体,顾全大局,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得体,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大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受到全社会尊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