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评审2019年镇江市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根据《关于评选镇江市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19〕7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镇江市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且在岗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2.为人师表。自觉学习,遵纪守法,人格高尚,品格优良;注重个人言行举止,注重言传身教,维护人民教师的崇高形象。
3.治学严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探索教育方法,教学能力受到师生家长认可。
4.关爱学生。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亲和力,影响力。乐于帮助困难学生,能有效地做好暂差生的思想转化工作。
5.廉洁从教。拒绝学生及家长的吃请,拒收学生及家长的礼物,不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己办私事,规范收费行为,无有偿家教现象。
曾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7日-5月30日,二级工会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并于5月30日下午4:00前将申报材料(要求见《关于评选镇江市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19〕7号)文件),纸质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工会姜莉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材料一份。
2.6月3日-4日,学校组织推荐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后报学校党委审核。
3.6月25日前,推荐材料上报镇江市教育工会。
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推荐,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
特此通知。
附:《关于评选镇江市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通知》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工会
2019年5月17日
附件: | 关于评选2019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