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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8年教职工购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院部: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时间:18.10.30

              关于实施2018年教职工购房补贴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开始启动,补帖标准仍按“镇政发[2003]2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的事业编制教职工,请下载《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并认真填写,以前已经登记过的教职工也请重新下载并填写,以便准确打分。
提交《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逾期作自动放弃本年度购房补贴申请。
提交《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原住房(98年前居住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结婚证(复印件)
或 离婚证明(复印件)和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
或 未婚单身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复印件)
或 丧偶(按房改办要求提供)。
4本人职称资格证书和和学校聘任文件(复印件)、退休职工的职称资格证书和退休证(复印件)。
5新购房产权证(复印件);(学校审核公示后需要提供产权证上共有人的所有产权证)
无产权证,提供购房合同、预付30%以上的房款的正式发票、办证联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职工可不提供)。
6市住建局房改处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地  点:正则楼112室
电  话:  88962723
联系人:李 英
                                           镇江高专资产管理处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