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9年度学院(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8.09.2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镇江市财政预算工作安排,2019年预算工作开始启动,我校预算工作同步启动。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2019年度工作需要结合“创优升本”工作需要完成或启动项目的考虑,提出2019年部门工作计划及预算。需要多年才能完成的项目,预算年限与完成年限一致,并排出各年度的用款计划。请各学院和各部门负责人于10月20日前将预算和相关材料上报财务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邦建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