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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8年度学院(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17.10.09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8年度学院、部门和学校预算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本单位2018年度工作需要结合“创优升本”工作需要,列出计划完成、继续完成或启动的项目,上报2018年本单位预算,新申报的项目必须注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预计达到的目标和产出的效果。需要多年才能完成的项目,预算年限与完成年限一致,并排出各年度的用款计划。请各学院和各部门负责人于11月1日前将预算和相关材料上报财务处。特此通知。

  联系人:丁邦建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
                                2017年10月9日